根据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焦作市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申请,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先后对焦作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书面评审及现场评审。评审结果显示,焦作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了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高向涛 龚岩
联系电话:0371-85961190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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