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研究遴选,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了自治区第四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开展评价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9日。各评价基地要按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自治区第四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主题和评价基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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